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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产苗种生产许可

许可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

许可条件: 1.符合水产苗种发展规划;2.有固定的生产场所,水源充足,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;3.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水产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;4.有与水产苗种生产相适应的技术力量。

申请材料 : 1.《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》;2.单位营业执照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;3.技术人员资料;苗种场位置图。

许可程序: 1.受理申请;2.审查,必要时现场核查;3.对申请单位用水进行水质检测;4.作出许可决定;5.颁发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。

许可期限: 20个工作日

办理 机构:区县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审核,省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

收费标准: 养殖证工本费每证 17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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